各部门:
为确保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顺利落实,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21〕32号),《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行政人员兼课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22〕70号)、《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22〕14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外聘教师、行政兼课、退休返聘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外聘教师岗位申报及聘用
(一)岗位申报
根据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各分院结合实际教学需要于6月14日前上报《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外聘岗位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分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人事处汇总后上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
(二)聘用审核
各分院根据已申报的外聘岗位情况,在学期结束前考核遴选确定拟聘对象。尚未填写过登记表的拟聘教师,在6月28日前上报《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外聘教师登记表》(附件2),人事处根据分院意见、教务处意见,初审通过后开具学院工号、分院落实排课任务;首次拟聘教师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三)院长办公会议审议
各分院于下学期开学前一周汇总聘用情况,并填报《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审核表》(附件3),经教务处审核后,人事处拟定聘用意见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人事处根据会议审议情况与外聘教师签订聘用协议。
期间如有外聘教师人员及课时调整,所在分院需及时提出调整申请并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外聘教师调整申请表》(附件4)。
二、行政人员兼课申请
(一)个人申报
根据行政人员兼课管理办法,请兼课人员于6月11日前网上申报(信息门户-网上办事大厅-更多-人事处-行政人员兼课申请),经所在部门、职能部门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首次申请兼课的行政人员还需通过由开课部门组织的教学能力评估。
(二)分院/部门汇总
各分院/部门人事干事根据本部门行政人员申报情况,于6月14日前上报行政人员兼课申请汇总表(附件6),逾期不再补报。
三、退休人员返聘申报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办法》,用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退休人员的返聘工作,组织返聘教职工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返聘人员申报表》(附件7),并于6月14日前报人事处。
联系人:张圆圆 联系电话:85396070(85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