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班主任鉴定考察,分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拟对同意杨烈等14名同学处分解除,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具体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0日—12月2日
公示要求:
1、广大学生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分院学工办反映存在的相关问题,并写上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
2、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3、公示时间为三天,从公示之日算起。
公示电话:85396392
建筑工程分院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