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18〕78号)、《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加强教研活动的若干规定》(绍学院元培〔2020〕11 号)文件要求,经分院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工作小组评议,最终结果为园林教研室为优秀,管理科学与工程教研室和土木工程教研室为合格。公示期三天(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0月23日),如有异议,请与分院综合办联系。
建筑工程分院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