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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分院2020年下半年学生处分解除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24    点击次数:

公  示


经本人申请,班主任鉴定考察,分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拟对胡释夫等3同学进行处分解除,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具体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01124—11月26

公示要求:

1、广大学生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分院学工办反映存在的相关问题,并写上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

2、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3、公示时间为三天,从公示之日算起。

公示电话:85396392




建筑工程分院

20201124



建筑工程分院申请处分解除(终止)学生汇总表


序号

班级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

年月

现任

职务

政治

面貌

处分原因

处分

时间

处分

文号

处分

等级

1

园林1802

滕瑶

浙江温岭

1999.02

体委兼治保委员

群众

未经允许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

2019.7.3

绍学院元培政纪[2019]66号

记过

2

土木1701

胡释夫

江苏连云港

1998.11

团员

未经允许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

2019.6.12

绍学院元培政纪[2019]49号

记过

3

工程管理1701

钱力

浙江嵊州

1998.10

团员

未经批准在校园内进行营利性活动

2019.9.27

绍学院元培政纪[2019]71号

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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