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经本人申请,班主任鉴定考察,分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拟对胡释夫等3同学进行处分解除,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具体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4日—11月26日
公示要求:
1、广大学生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分院学工办反映存在的相关问题,并写上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
2、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3、公示时间为三天,从公示之日算起。
公示电话:85396392
建筑工程分院
2020年11月24日
建筑工程分院申请处分解除(终止)学生汇总表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出生 年月 |
现任 职务 |
政治 面貌 |
处分原因 |
处分 时间 |
处分 文号 |
处分 等级 |
1 |
园林1802 |
滕瑶 |
女 |
浙江温岭 |
1999.02 |
体委兼治保委员 |
群众 |
未经允许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 |
2019.7.3 |
绍学院元培政纪[2019]66号 |
记过 |
2 |
土木1701 |
胡释夫 |
男 |
江苏连云港 |
1998.11 |
无 |
团员 |
未经允许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 |
2019.6.12 |
绍学院元培政纪[2019]49号 |
记过 |
3 |
工程管理1701 |
钱力 |
男 |
浙江嵊州 |
1998.10 |
无 |
团员 |
未经批准在校园内进行营利性活动 |
2019.9.27 |
绍学院元培政纪[2019]71号 |
记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