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分院学工办审核,现将经济困难生申请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9月20日-9月27日
公示要求:
1、广大学生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分院学工办反映存在的相关问题,并写上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
2、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3、公示时间为五天,从公示之日算起。
公示电话:85396392
建筑工程分院经济困难生申请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