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分院教学委员会推荐,分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现将分院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土木工程 于周平 管理科学与工程 张英宝 园林 沈 奕 环境科学 宋江平 实验室 胡绍泉
公示期为三天(2018年7月6-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分院综合办陈海燕老师提出。联系电话:85396162。
建筑工程分院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