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公示名单

发布日期:2018-04-11    点击次数: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终止)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个人分院组织人员进行考察分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同意解除卫佳杰等三名同学的违纪处分,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班级

姓名

性别

籍贯

处分原因

处分

时间

处分

文号

处分

等级

土木1504

卫佳杰

浙江绍兴

作弊

2016.12.14

绍学院元培政纪〔2016〕132号

记过

土木1504

吕轩杰

浙江绍兴

作弊

2016.12.14

绍学院元培政纪〔2016〕133号

记过

土木1404

毛思通

浙江宁波

作弊

2017.1.9

绍学院元培政纪〔2017〕1号

记过

 

公示时间:411413

公示要求:

1.广大学生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语言文学分院学工办反映存在的相关问题,并写上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

2.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3.公示时间为三天,从公示之日算起。

联系人:郑国环老师;电话:13567545948

 

建筑工程分院学工办

2018411

版权所有:建筑工程分院